眼见采儿就要被斩杀,长发男子惊怒交集之下,身躯顿时急剧膨胀起来……相比于身躯瘦弱的少女采儿,身形高大的他膨胀起来可要高多了,身材直接达到了接近五米,而他整体的外形也变成了一只青面獠牙、直立行走的狮子。
与普通狮子不同的是,他长了四条胳膊,腋下两条,后背两条。后背的两只胳膊下方还延伸出了两只膜翅,就好像‘人学鸟飞翔时’在胳膊下绑了两个蝙蝠翅膀一样,十分的怪异,给人一种违和的瘆人感。
在变身成功的一瞬间,人形狮子就消失在了原地,下一刻他已经出现在了金发女子身旁。很难想象,他如此巨大的身形,是怎么拥有这么变态的速度的。
只可惜他还是晚了一步,等到他赶到的时候,少女采儿的脑袋已经被金发女子一斧头斩落与地,偌大的身躯直接噗通一声、倒在了瓦砾中。
“混蛋——!你竟然坏我好事,破坏我的布局!”恼怒之下的人形狮子直接一巴掌将金发女子扇飞了出去。
被扇飞的金发女子当场犹如炮弹般倒飞出去近五十米,接连撞穿两栋砖瓦房屋,直到凹进钟楼内才停下身形,可见这一扇的劲道是何等的恐怖。
陷在钟楼内的金发女子只感到浑身上下传来一股撕心裂肺的剧痛,似乎肋骨、胸骨不少骨头都断了。可以看到她的盔甲正面有一个巨大的爪形凹槽,很明显如果不是她的盔甲够坚挺,她现在可就不仅仅是断骨头那么简单了。
不过金发女子也真够硬朗的,如此重的伤她竟然一声不吭,还咬牙想要起身继续战斗。只可惜她伤得实在是太重了,还没等挣扎起来,就感到一阵头晕目眩……伴随着眼前越来越模糊,她直接一头栽倒在了路面上。
参孙赶到的时候,金发女子已经倒在了路边不省人事。
“啊啊啊……气死我了!既然看了不该看的东西,那这个镇子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。”狮子男似乎对于扇飞金发女子并不解气,直接发出了丧心病狂的宣告。
随后他就猛地向偷偷观瞧的村民中冲去,现场霎那间哭爹喊娘、哀声一片。燃烧的房屋伴随着断肢、鲜血……逐渐演变成了人间地狱……
看着面前这凄惨的景象,参孙有关屠村的记忆开始与现实场景重叠……一个念头隐隐在他心底泛起。
“失败了,我又要和这个村子一起被屠杀了,难道我还要再重来一回?可是我倒底该怎么破局?这不是人的家伙是人能战胜的?还是说只要我自己偷偷离开、让自己活下来就可以了?可是‘那个好像和我有关系的金发女人’该怎么办?难道我就任凭她这么死在这里?
该死!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这些?重生以后可是会记忆混乱的,赶快……赶快把现在的场景传给下一个轮回的我!”
想到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儿,他顿时急躁起来。正在他要学着之前的方法,对自己进行记忆方面的心理暗示的时候,突然一个巨大的人形狮子出现在他眼前。
……
当参孙再一次恢复意识时,他发现他并没有如他所猜想的那样、又一次回到下午十分的泥瓦镇广场,现场依旧是一片人间炼狱,整个镇子都因为‘狮子男巨大的破坏力’变成了一堆废墟,不少建筑物都燃起了大火。街道上一片死寂,似乎已经没了活人。
“我……我没死?”参孙不可思议的摸了摸自己的胸口,发现自己完好无损,“这什么情况?难道那个狮子男并没杀我?直接把我拍晕扔在这里就走了吗?可是……为什么呀?难不成是我昏迷前做了什么举动,让他觉得杀我是脏了他的手吗?还是说出了什么突发情况,让他来不及对付我就走了?等等……我身上的血迹和搏斗痕迹又是怎么回事?”
这时他发现了胸口的鲜血,不过诡异的是,他并没有受伤。
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,突然一声犹如梦呓般的呻吟声传入了他的耳际。
“有活人?”他一惊之下,赶紧循声望去,发现发出声音的,是不远处那个金发女人。
她竟然还活着?他心中一喜,赶紧快步赶了过去。
不得不说,这金发女子还真够坚挺的。随着他的临近,他发现她身上的伤势如果换做普通人,估计早就死了不知道几遍了。
感叹之余,他同时也意识到了这里是是非之地,毕竟万一那个狮子男想不开回来了,可就麻烦了。”
想到这他立即动手去扶那金发女子,想要把她背走。
但是这一动手他发现,尴尬了……他背不动!这也难怪,要知道这女子光一身重甲就怕不得有一百斤,这还不算她自身的重量。
好在这个镇子还是有不少器具的,他看了看左右,最终找了辆推车,将金发女子挪到了车上,随便找了些杂物后,推着一车的东西扬长而去。
……
等到金发女子再次睁开眼时,她发现已是深夜。自己正躺在郊外的树林里,身上的盔甲不知何时被脱了下来,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了。与此同时,她身边还生着一个火堆,上面烤着一只不知道是羚羊还什么的动物。在火堆旁边,则是坐着一名青年男子。
这名青年男子长得略有些平庸,体格不高不矮、不胖不瘦,并不是那种肌肉发达的猛男类型,但是看得出来他身手很矫健,应该是常年行走于深山老林。
“你醒了?受了这么重的伤,我还以为你挺不过去了。没想到好得这么快,这才七八个小时吧,就好了六七层了。”青年男子一边翻烤食物、一边啧啧称奇道。
“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?你又是谁?”金发女子双眼微眯问道。
虽然她的语气很冷,但是并没做警戒、防御之类的动作。很显然,这是她平时的一贯口吻,并不是她觉得青年男子有威胁进而心生警惕什么的。
“我叫参孙,是一名无家可归、四处游荡的无业游民。至于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,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巧合……本来今天我打了一只羚羊,想要带到泥瓦镇,去换些赶路的盘缠。结果刚走到半路,就看到泥瓦镇的方向火光冲天。等我赶到的时候,整个镇子已经被屠杀殆尽。我找遍整个镇子,只发现了你一个活口。我怕那些屠村的盗贼去而复返,就赶紧把你放上推车,然后就一路拉到了这里……不过那群盗贼也真够奇葩的,竟然没有抢夺镇子里的财物,就好像过来只是单纯的为了杀人灭口一样,你知道这是因为什么麽?”参孙用事先想好的说词半真半假道。
……